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清,由本院上缴国库)现场扣押的桌面赌资11600元、被告人邓某某赌资845元、被告人邓某某退赃6000元、被告人李某某退赃1000元,以上合计共19445元,予以没收,由本院上缴国库。
关于赌资认定,法律有明确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赌资:一是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这是最直接的赌资认定,如现金、筹码等;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三是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
1.赌博现场被查获的款物,那直接就认定是赌资,这很明确。 2.靠计算机网络搞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能根据在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再乘以每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确定。 3.参赌人员随身带的财物,通常是算赌资的,不过要是有证据证明这财物和赌博没啥关系,那就不算。赌资得依法追缴然后上缴国库,这对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和...
一、赌资范围的认定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具体来说: 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的款物,应当视为赌资,其中的筹码应当折合为当量的款物。 有证据证明参赌人员曾用随身携带的款物作为赌注、换取筹码,或者将赢取的款物随身携带,但无法查明具体数额的,可以将其携带的款物...
赌资的认定规则如下: 1、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财物,就会被认定为赌资; 2、有证据证明赌徒将随身携带的钱物作为赌注、筹码使用,或者携带所赢的钱物,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其所携带的全部钱物可以认定为赌资; 3、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赌博活动的,赌场、下级庄家、参赌人员在组织、参加赌博前,向赌博组织者、上级博彩公...
从立法层面来看,对于开设赌场的认定法律上已有明确规定,对于赌资认定亦有明确指导意见。 二、开设赌场罪认定情形 (一)线下开设赌场认定情形 1.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开设赌场,自己坐庄,招揽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 2.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具、筹码、赌资、服务等,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
对于赌资的认定,因此分为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赌资应从承认赌博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为准;第二种观点认为,赌资包含从承认赌博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从承认想赌而没有赌成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并扣除有辩解是货款或是别人还钱的部分。第三种观点认为,赌资包含从承认赌博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从承认想...
(六)进入赌场参与赌博的人员提存于某特定地点的款物,在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情况下,不宜视为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有证据证明参赌人员用其中部分款物作为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作为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部分为赌资,其余部分应视为专门用于赌博的款物。 法律依据:《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