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财综[2009]24号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调高部分地区新增就爱你舍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别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2002年,国家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对于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各地经济社会...
从 2009 年 5 月 1 日( 含) 起, 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 均统一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费,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 财综〔2006〕 48 号) 附件 2 同时废止。
财综[2009] 24 号 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 国土资源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国土资源局: 2002 年, 国家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对于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 随着各地...
一、从2009年5月1日(含)起,各地依法获得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均统一按照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计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附件2同时废止。 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对下属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按文件规定时限清退多收、预收的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同时,各执收单位收文后及时到财政、物价局办理收费项目、收费...
依据财综[2009]24号;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费标准是什么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