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官方解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022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为⽀持⼩微企业和制造业等⾏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激发市场主体活⼒,现将进⼀步加⼤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度 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加⼤⼩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度,将先进制造业按⽉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符合条件...
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原文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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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2019年3...
答:按照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第十四规定: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执行。
[思维导图] 一图理清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2022年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抽空整理了下内容,做了个思维导图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现就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及优化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办理方式问题公告如下: 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 ...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
答: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中的留抵退税,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可通过以下方法来区分:首先,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