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抽空整理了下内容,做了个思维导图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官方解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2022年...
📣 大平小谷话税事儿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从何时起能够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 大平小谷话税事儿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从何时起能够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 📣 大平小谷话税事儿 ▍小型微利企业...
答:按照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因此,符合14号公告的纳税人增量留抵退税可按月申请退还。 5. 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外的纳税人继续按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还有连续6个月的限制吗,比如,服务业的中大型企...
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退税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2019年3...
答: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中的留抵退税,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可通过以下方法来区分:首先,增量...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下称1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原文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
符合条件还能退税吗?使用APP提问,老师回复第一时间提醒,下载APP>老师,财税2022年第14号公告中的留抵...
财税公告2022年14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如下: (一)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小型企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