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发布文号是财税〔2013〕70号,发文机关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文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13〕70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是2013年9月29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一份文件。中文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件号 财税〔2013〕70号 ...
一、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
一是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的基础上增加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五个范围, 二是明确了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 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细看通知各款,发现与 《财政部...
四、企业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3]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资料和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企业所得税归属国家税务局管理的,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归属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应按照《北...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这个...
二、企业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三、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四、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其他相关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四、企业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资料和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