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会〔2017〕8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 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
(一)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二)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企业保留了...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应用本准则外,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所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含结构化主体),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用本准则。 ...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
财会〔2017〕25号印发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实施时间为()。A.2018年1月1日B.2018年7月1日C.2019年1月1日D.2019
藏经阁是财刀网的财税法规及税务稽查案例库,基本涵盖中国所有的会计和税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大量的税务稽查案例等内容,可实现财会税务知识的精确搜索和有效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
浙财会[2017]9号2017-3-17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浙财会[2019]25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再次精减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的通知,自2019年6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所属市县不发):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财政行政审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 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