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 财会〔2017〕8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 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
第三条企业对金融资产转入方具有控制权的,除在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应用本准则外,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所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含结构化主体),并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用本准则。 ...
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三、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
财会〔2017〕25号印发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实施时间为()。A.2018年1月1日B.2018年7月1日C.2019年1月1日D.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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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 新CAS 14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基于该核心原则,新准则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