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故应该这样理解:4月20日买入200股是最后一次买入,6月29日共卖出两笔。具体的4月20日之前买入的没有列出明细。最后一次买入和卖出之间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违规!交易毛收益最少334194元。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对“短线交易”的定义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请问,上述…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不包括其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判断题] A. 正确 B. 错误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null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进一步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这意味着,如果高管亲属在高管离职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上述交易行为,其产生的收益将被视为不当得利,需要归...
首先,我们来解读《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上市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不包括其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不...
晨丰科技董秘回复:在官方渠道可以查阅公司可转债发行日期和上市日期。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将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监高承诺不参与认购 晨丰科技(603685)05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