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SH60337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进一步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这意味着,如果高管亲属在高管离职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上述交易行为,其产生的收益将被视为不当得利,需要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版) (2004年08月28日发布,2004年08月28日实施,2005年10月27日修订) 第四十四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同时又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9年07月01日生效) (1998年12月29日发布,1999年07月01日实施,2004年08月28日修订)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次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证券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入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证券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入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证券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入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