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活动的,必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 (一)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水生...
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决定对《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更改为“《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一、“《西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更改为“《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二、第七条删除“第二款”。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收购”改为“经营”’“狩猎动物”改为“野生动物或其”。 四、第二十三条增加第二款“持有猎捕证的单位和个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