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7]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24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1139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
二、省政府苏政发[2017]70号通知已明确将省立项的8项资源类、补偿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国有资源...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残疾联合会 苏财综〔2017〕2号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各区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结合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7〕17号)精神及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