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通过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需要建立在法治和德治的基础之上,确保自治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也需要德治的支撑和滋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2. 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保障,通过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确保自治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实现。法治需要划定有...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起源于浙江省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后向全国推广,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 发挥村党组织核心作用,接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助推基层综合治理和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作用,逐渐形成村民法治意识强、社会治安形势好、干部群众关系和、乡村振兴工作顺的良好局面,绘就一幅乡村振兴新画卷。 立好自治强基“稳定器” 融安县通过群众直接...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已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逐渐传播、推广,成为全球人类治理文明进程中“东方模式”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引领着基层社会治理的伟大实践。“三治融合”( ) ①创新了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了基层民主进程 ②扩展了村民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直接民主的典范 ③完善乡村现...
乡村振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当前,我国农村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如“三农”领域法律制度的供给不充分,农村的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在法律规则之内进行解决;少数乡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基层人民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原则来开展...
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是当前农村治理领域的重要课题,关乎农村有效治理的实现和乡村振兴的大局。农村外来资源流入不断增加、利益结构日趋复杂和农村日益开放等,对“三治融合”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结合农村利益结构变化新趋势以及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我国基层治理理论的创新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三治”融合是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云南作为欠发达的西南边疆多民族省份,受到现代化转型及人口外流的冲击,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与...
近年来,建联社区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大党委”作用,逐步构建“一网两平台三个文化”治理载体,不断深化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促社区“善治”,实现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该社区先后荣获“江门市民主法治村”、“江门市卫生先进单位”、“江门市巾帼文明岗”、“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
推进德治建设赋能乡村治理的最大能量。在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农村的道德、伦理维护机制为基础,大力推行德治建设,通过文化建设与思想引领,营造人人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最大限度地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砥砺前行,踔厉奋发,实现乡村振兴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