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通过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需要建立在法治和德治的基础之上,确保自治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也需要德治的支撑和滋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2. 法治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保障,通过法律的规范引领作用,确保自治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实现。法治需要划定有...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起源于浙江省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后向全国推广,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发挥村党组织核心作用,接照《村民委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作用,逐渐形成村民法治意识强、社会治安形势好、干部群众关系和、乡村振兴工作顺的良好局面,绘就一幅乡村振兴新画卷。 立好自治强基“稳定器” 融安县通过群众直接...
延安街道和煦社区在推进社区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并着重强化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方面的融合。通过健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作用,该社区建立了“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实现了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深度结合。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基层治理的效能,还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自治夯实基础...
2015年7月,浙江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现场推进会在桐乡举行,全面推广桐乡“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经验。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布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桐乡“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名列其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振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当前,我国农村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如“三农”领域法律制度的供给不充分,农村的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在法律规则之内进行解决;少数乡镇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基层人民政府与村民自治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原则来开展...
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是当前农村治理领域的重要课题,关乎农村有效治理的实现和乡村振兴的大局。农村外来资源流入不断增加、利益结构日趋复杂和农村日益开放等,对“三治融合”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结合农村利益结构变化新趋势以及国家...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要求,应做到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打造“三治”融合新格局,激发...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我国基层治理理论的创新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具体体现。“三治”融合是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云南作为欠发达的西南边疆多民族省份,受到现代化转型及人口外流的冲击,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