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以社会投资人能够参与项目投资建设的模式基本上包括“F+EPC”、“EPC+F”、“社会投资人+EPC”,这几种模式其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下面对其他几种模式进行以下分析:其中“F+EPC”、“EPC+F”中的F(Finance,融资),通俗的讲就是帮业主解决资金问题,自己没钱牵线搭桥金融机构算一种方式,直接自己投资或是...
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下,作为社会投资人要能够成为该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目资产要能够被投资人所控制;同样的,项目的建设资金由投资人去筹集,项目资本金要由投资人出,资本金之外的融资,也要由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去筹集并负责偿还,建设完成后,业主单位逐年对项目...
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下,作为社会投资人要能够成为该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目资产要能够被投资人所控制;同样的,项目的建设资金由投资人去筹集,项目资本金要由投资人出,资本金之外的融资,也要由资人通过项目公司去筹集并负责偿还,建设完成后,业主单位逐年对项目产权回购,资金方实现安全退出。 “社会投资人+EPC...
2022年7月14日,贵州省水利厅在其官网上公布了《省水利厅关于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水利领域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水利领域建设的“招投标政策”规定:鼓励整合已建、在建、拟建涉水项目,探索推进“社会投资人+EPC”或“社会投资合作+EPC”...
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下,作为社会投资人要能够成为该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目资产要能够被投资人所控制;同样的,项目的建设资金由投资人去筹集,项目资本金要由投资人出,资本金之外的融资,也要由投资人通过项目公司去筹集并负责偿还,建设完成后,业主单位逐年对项目产权回购,资金方实现安全退出。
实操当中,绝大多数“社会投资人-EPC”项目采取了企业投资项目的方式,并且由投资人出资进行建设。通过上述对于政府投资条例中垫资有关禁令的逐字解读,可以对“社会投资人”类型项目的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即,这一情况完全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中有关垫资的表述范围,不属于条例禁止的情形。有些读者怀疑,是否有可能存在...
“社会投资人+EPC”模式 社会投资人,其本质是通过资金方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资金采用直接融资的方式实现,非采用银行项目贷的方式,EPC总包单位实现建设,类似房地产一直使用的“代融代建”,业主单位以资产采购的方式,实现项目资产的回购。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自八十年代起中国仅有中国建筑工程公司、中国公路桥梁工程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和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在中东、西亚等...
“社会投资人+EPC”模式,既“社会投资人作为投融资主体负责投融资,工程局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来EPC施工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工程局必须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资金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来参与项目,最终以两标并一标的方式实现招标,采用“社会投资人+EPC”模式下,是可以实现招引投资者和工程招标“两标并一标”,从而避免工程...
近两年来,很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冠以“社会投资人+EPC”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的路径实施公益性项目建设,合理地避免了出现政府投资条例中所禁止的垫资行为的发生,但仍应注意避免新增隐性债务,也不能借此违规实施“两标并一标”。 一、垫资禁令要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