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琼府[2021]5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制度、补齐短板、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共享农庄项目涉及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电子监控等零星公共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及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林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执行。 五、简化用地审批手续。
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0月12日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为解决共享农庄发展中存在的“...展开更多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制度、补齐短板、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厘清财政预算职能,树立“大财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