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2020]41号2020-08-26 第一条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的规定,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南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琼府办〔2020〕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5〕238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21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