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与中央系统对接,逐步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功能,动态反映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分步实现财政系统与组织、人社、编制、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部门系统互通,2021年底前联通财政与发改系统。建设债券项目监管平台,...
共享农庄项目涉及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电子监控等零星公共服务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及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林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执行。 五、简化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