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序号 类别 项目 条件 1 公共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1、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 2、专门从事城镇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 3、根据国家规定获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或...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目录节水节能国务院《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化学工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
一、《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企业从事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
财税[2009]16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施行日期:2017.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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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二、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2008年度符合《通知》规定条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各地应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税发[2009]141号)相关规定和优惠目录所附条件,为企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允许其享受税收优惠;对不符合豫国税发[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