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 序号 类别 项目 条件 1 公共污水处理 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1、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 2、专门从事城镇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 3、根据国家规定获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或...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企业从事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取得的所得,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依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通过以节省能源费用或节能量来支付项目成本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达到国家有关节能和环境标准; 3、经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检测,既有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和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达到现行...
财税[2009]16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9]166号2009.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务局: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9]166号 2009.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
税台注释:该文相关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