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五、第十六条询问拟增持股东,要求补完信息,这是监管要求,也是履行义务。冠隆不正面回答就是顾左右而言他,这是不履行监管要求,所以监管才要再次发函,这就是事情的逻辑。不知道今天上午那些说什么“该回复都回复”了的是真的不懂还是别有...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放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情形的条件。二是放宽上市公司实施回购的已上市期限。三是放宽窗口期限制。四是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实施股份发行的行为。来源: 同花顺7x24快讯
炒股第一步,先开个股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披露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下,首次披露其股份增持情况并且拟继续增持的,应当披露其后续股份增持计划。
为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相关主体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修订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0月28日前反馈,电子邮箱:gsb...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相关增持主体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后,在拟定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公司,委托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应包括概述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已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增持方式(如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等内容。可...
欧菲光董秘: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窗口期内,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大股东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披露信息;同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慕思股份(001323):您好,感谢您对慕思股份(001323)的关注。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