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与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能源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和协调情况, 拟建项目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分析。拟建项目取得规划 选址、土地利用等前置性要件的情况。 第二章资源供给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气源分析 液化石油气来源、储存能力、区域面积,储存设...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包含哪些项目 含油气专脊悔用泊位项目及跨设区市项目。根据2022年5月18日我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通知》培余可知,含油气专用泊位项目及跨设区市项目,由省政府投樱中正资主管部门核准。
含油气专用泊位项目及跨设区市项目。根据2022年5月18日我国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通知》可知,含油气专用泊位项目及跨设区市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