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未明确涉外婚姻案件管辖规定。处理时参照《民事诉讼法》等。涉外婚姻案件一般由被告居住地或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若被告无境内固定居所,原告有境内住所,原告所在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涉外婚姻的管辖主要依据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
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被告提起的涉外婚姻案件,如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被告提起的涉外婚姻案件,同样应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被告提起的涉外婚姻案件,也遵循这一原则。 对被监禁的被告提起的涉外婚姻案件,由原告住所...
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主要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规定涉外婚姻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涉外婚姻案件管辖的规定《民法典》用是没有规定的,该管辖内容由《民事诉讼...
导读:涉外婚姻离婚的管辖规定主要是: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一、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规定: 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对涉外婚姻的管辖规定: 1、在国内结婚定居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
涉外婚姻案件管辖的规定如下: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
涉外婚姻家庭案件的管辖规定:涉外婚姻离婚案件在国内办理时,应向婚姻缔结地或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情况下,可向原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涉外婚姻管辖,法律有哪些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