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双方的争议不在于收买被拐妇女在道德上是否可恶、在法律上是否应罚。“提高派”对此持肯定答案自不待言,“维持派”对收买行为同样深恶痛绝。例如车浩教授就明确指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在任何国家的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层面,都是不应被允许的。第二,双方的争议不在于应否持守法的安定性。“维持派”强...
上述批评存在不足:第一,“提高派”中的罗翔教授建议将收买被拐妇女者的基本刑提至与收购珍稀野生动物相同的水平,这是一种“人等于物”的主张,而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更何况在刑法领域,生态中心主义并不天然优于人类中心主义;第二,若“提高派”基于“人高于物”主张收买妇女的基本刑高于收购珍稀动物或收买枪支、假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