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
相关法规 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 2023/7/24 北京海关2022年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 2022/4/21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关于印发《 沪商自贸[2023] 2023/6/13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海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 沪商自贸[2024] 2024/5/31...
六、修订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关文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所附《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分类结论告知书》、《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风险提示函》和《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