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 苏汇发[2024]9号 2024/2/4 关于进一步优化京津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 京津联合公告第 2021/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 2024/4/26 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 国发[2018]37号 2018/1...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
汇发[2024]1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
发文文号: 京汇发[2024]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2-4 实施时间: 2024-2-4 法规类型: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73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地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地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汇发[2024]7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4-2-4 实施时间:2024-2-4 法规类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北京 阅读人次: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