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委托律师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一般而言,民间借贷应系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生产生活需要产生资金短缺而进行资金通融的一种法律行为,如果未取得放贷资格,而以盈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长期地牟取利益,应当认定这种借贷行为是无效的。如出借人明知道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比如出借...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所说“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这就是说,民间借贷可以发生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发生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还可以发生于他们相互...
20、民间借贷纠纷产生之后,为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致使将来判决难以得到执行,出借人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有效的维护。 -06- 民间借贷需警惕的其他风险 21、由于民间借贷行为交易方式隐蔽,往往涉及民刑交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用途要写明 写明借款用途,一方面利于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如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
一、民间借贷中的三类利息:1 借期内利息 即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计收的利息 2 逾期利息 即在借款期间经过后、截止借款清偿前,就未偿还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 3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即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而另行计收的利息 由于根据《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订)第264条...
首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受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束,若被告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达成欠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行为人欠缺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原告依然需要对双方之间就诉请款项存在借贷合意进行举证。其次,若原告提供了客观的转账凭证证明其向被告支出了款项,并据此要求被告还款的,若被告能够举证证明已经归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