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次修正)》是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文件。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1983年9月2日修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一)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最早于1954年9月21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后根据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一九八七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情况和意见报告的决定》,被宣布废止。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1983),1983年09月0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83修正),1983年09月02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1986),1986年12月02日发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8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
委员长令第四号公布 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和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
检察院的组织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检察院组织法》)。该法详细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架构、职权、职责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一、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架构 根据《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