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本文源自:金融界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懿、蔡伟成: 经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在保荐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现对发行人董监高资金流水的穿透核查程序不充分、资金流水核查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上述情...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国泰君安、李懿、蔡伟成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安徽证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