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分别代表两地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下简称《补充安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胡方,香港特区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主任...
5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图为签署活动现场。胥立鑫 摄 香港回归以来,两地先后签署八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由于破产制度的显著差异,破产领域的司法协助文件长期没有进展。面临跨境破产日...
一、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若干试点地区有关中级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依法开展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工作。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的清盘人或者临时清盘人可以向内地试点地区的有关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进行的公司强制清盘、公司债权人自动清盘以及由清盘人或者临时清盘人提出并经香港特别行...
1.【最高法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11月27日,最高法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下简称《补充安排》)。首先,《补充安排》立足内地与香港分属两个法域的法理基础,同时考虑部分仲裁裁决仅需认可的现实需求,明确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现就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认可和执行问题作出如下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