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狱过程中过于强调原心定罪,也给不法之吏徇私枉法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同罪异罚”的司法乱象。 春秋决狱在中国法制史上有很大的影响,除了对律学的推动、对审判原则的修正外,更主要的是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以儒家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通过春秋决狱...
董仲舒这种援引儒家经义作为裁判司法案件的方法对古代社会官吏审判案件起了指导作用,一般案件尤其是民事案件,基层官吏审判时往往按照动机以及儒家伦理道德来定罪量刑。“春秋决狱”是古代司法领域的重大事件,儒家思想开始影响司法领域,标志着儒家思想已处于与法律并肩的...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提出的一种以儒家经典思想作为法律审判依据的特殊司法制度,其核心在于用《春秋》等儒家典籍中的伦理原则解析案件,并强调对犯罪者主观动机的评判。这一制度在汉代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下文从核心理念、审判原则、历史意义等角度展开分析。 一、核心...
“春秋决狱”是汉代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标志。所谓“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经义决狱”,是指在审案断狱过程中以《春秋》为代表的儒家经典作为指导思想,在法无明文规定或者适用法律规定将有悖于人情、有悖于事实的情况下,以客观事实为基础,认真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经权”原则为指导,审慎地进行司法审判...
春秋决狱,是指古代司法审判时,将儒家经典《春秋》学中关于“三年不为礼,天下乱;三年不为乐,天下不安”的法律条文,与刑法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法有未尽善也”的结论。在春秋决狱时,并没有相关的案例对其进行支撑。随着西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春秋决狱”制度逐渐成为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指运用以《春秋》为代表的儒家经典内容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春秋决狱的基本精神是“原心定罪”,即审判案件时依据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决定量刑的轻重。这使案件的审判不能够依据法律进行公平的裁决,使法律的权威性不能得以体现,也不利于审判的标准统一,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经义决狱”给我们...
(1)春秋决狱,是指以《春秋》等儒家经典指导案件的审判。 《春秋》虽是决疑的最主要的依据,但引作依据的还有儒家其他四经:《诗经》、《书经》、《易经》、《仪礼》,故又称“引经决狱”、“经义断狱”,为汉儒董仲舒首创。 (2)“春秋决狱”的特点是“论心定罪”,即应当以犯罪事实为基本根据,在此基础上考察...
所谓“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是指遇到义理伦常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却有碍纲常的疑难案件时,引用儒家经典所载的古老判例或某项司法原则对案件做出判决。 《春秋》一书是孔子所编纂的鲁国编年史。它的基本精神是正名分、尊王室、诛乱臣贼子,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原则,其特点是文字...
春秋决狱的具体含义是在判例时引用《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经义或一些警局名言作为分析案情, 认定罪行以及使用法律的根据,往往也成为:经义断狱“引经决狱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以等级统治 的忠孝伦理纲常最为立法和用法的指导原则,因为《春秋》是“王者之大者”“礼义至大宗“。,而《春秋》决狱是实行又进一步维护了伦理纲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