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昆山某红绿灯路口附近,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子骑自行车和后面一辆宝马车上的人在路边就吵了起来。当时骑车的男子正准备回家,在距离自家只有两三个路口时,男子因等红灯停下自行车,但却意外和后面开上来的宝马车起了摩擦。车停下来,宝马车上下来两人,其中一名男子先与骑...
就这样,昆山“龙哥”持刀砍人,结果被反杀了。 2018年,发生在江苏省昆山市的“龙哥”被反杀案一经曝光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在媒体的报道下,被反杀的这位“龙哥”的背后经历也被曝光了出来,生前他恶贯满盈,落得个英年早逝的下场,一点都让人同情不起来。 “龙哥”原名刘海龙,1982年出生于甘肃省镇原县,...
刘海龙(1982年—2018年8月27日),“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
今日,昆山公安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警方通报全文如下:01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 2...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于当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昆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江苏省检察院、...
后续于海明还在追赶持续砍击,7秒内连砍了对方5刀。可考虑到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最终公安检察机关给出的判决结果也充分展现出了法律中有温度的一面,而这种温度也有法理作为支撑。通常在人生面临险境时不具备准确的防卫能力,当时刘海龙拿着砍刀向于海明出击已经威胁到了于海明的人身安全,因此他后续的连续砍人...
再加上通过社会对刘海龙和于海明的了解,社会大哥对普通打工族咄咄逼人更让大家对于海明颇为同情。于海明出生于1977年,他本是陕西宁强县人,2017年时才来到昆山发展。从各方面来看,于海明都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过着本分的生活,上有老下有小;来到昆山做水电线路修理工也是希望能赚更多的钱给自己患病的儿子...
但此时手打砍刀的是于海明,更何况被砍了几下后,于海明整个人都处于愤怒、慌乱、恐惧中。 于海明在当时也真的以为自己活不掉了,所以当他拿到了砍刀后,对刘海龙下手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想要保护自己和家人…
8·27昆山持刀砍人案是发生于江苏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的刑事案件。2018年8月27日晚上21时35分,江苏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轿车与 自行车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争执时轿车车内一名男子拿出刀,砍向自行车车主,之后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捡起长刀反过来持刀追赶该男子,男子被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