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一体化人才培养的政策衔接工作 1.有关高校对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一体化人才培养学生,要分阶段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2.调整优化学科专业招生结构,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自2016年起,举办临床医学、中医学一体化人才培养的高校,原则上由每校安排30名计划和推免名额,...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2015年,教育部决定,自当年起将 7 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5+3”一体化培养,即 5 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 3 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quot; 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现就进一步做好53 一体化人才培养以下简称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提岀如下意见。一明确
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12-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2015-04-01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一、明确一体化人才培养目标 2015年,教育部决定,自当年起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实施一体化人才培养。一体化人才培养是培养高水平高素质临床医师的重要...
为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自2015年,教育部决定当年起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实施一体化培养。目前,一体化人才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