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政府数据和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本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开放,是指行政机关面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第四条 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具有合法目的和用途,遵循正当、必要、适度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第一条为了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数据,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
本报讯 (记者 杨静)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获悉,《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已经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贵阳作为省会城市,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是大数据的主阵地。贵阳市制定出台该条例,旨在全面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
第一条 为了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2017年5月1日起,《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将实施。为便于市民对《条例》立法有关情况和具体规范的理解把握,日前,参与起草的相关部门对条文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条例》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经费、目标考核纳入法制化管理,确保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可持续、有序顺利推进;对各级各部门的相应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和明...
《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场 《条例》共七章45条,从政府数据管理、政府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开放、监督管理等明确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
第一条 为了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
据介绍,今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今天正式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从政府数据管理、政府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开放、监督管理等明确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事项,旨在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并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和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法不承担或者免予承担因共享开放的数据质量等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获取的有条件开放的政府数据、改变用途或者使用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