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理由:《2002年立法解释》针对合同法可撤销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民法典出台后,进一步丰富了可撤销的情形。因此,《解释》参照《2002年立法解释》,对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新增加的可撤销情形作了规定,突出强调行为人主观...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范畴:对"判决、裁定"的内涵及外延进行了严格解释,结合立法意图,将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也纳入"裁定"的范畴:“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两高司法解释)图源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本解释...
【裁判要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情节犯,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行为人实施了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针对转移、隐匿财产型拒执行为,立法解释将“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作为“情节严重”的标准,要求被执行人实施了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行为,该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立法解释中"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遵从立法原意,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审查证据。要实质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具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形,是否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积极追求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并注意结合当时经济市场背景予以综合考量。”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对于具有房产担保,且查封标的物价值...
2002年《第三百一十三条立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裁定。”如何把握本罪的行为起算时间?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了第 71号指导性案例即毛建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该案例明确了三方面问题...
➣ 第一,符合立法原意 立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就是说,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只有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力不是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才产生的,而是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即产生...
根据《刑法第313条立法解释》和《拒执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