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包含了两个经营层次: 家庭分散经营层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农户家庭全体成员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承包集体土地之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 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或者村民小组为生产经营单位,对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双层经营”包含了两个经营层次:家庭分散经营层次;集体统一经营层次。一、组织类型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
家庭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经营是指由农民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等生产资料,自行经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 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除土地而外的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农户的私有财产,农民不但拥有这些生产资料,而且直接支配使用它,其所有权与实现形式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