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 出售公司 企业资产罪”3月1日起适用 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调整1个罪名,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十四届全国人大
出售“国有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的行为,因此,为了使罪名与罪行相匹配,2024年1月31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与徇私舞弊罪并非竞合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罪名定义与构成: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特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一方面强调了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将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因背信腐败侵害企业、企业家权益的行为,纳入刑事制裁...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主要包括单位主管人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其中: ...
[解析]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
低价处置资产罪,民营企业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公司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公司利益严重损失,最高可处7年徒刑。此规定有利于防止民企内部人员舞弊,导致资产流失刘怀玉律师 立即播放 打开App,流畅又高清100+个相关视频 更多 127 0 00:13 App 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董监高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
56.第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六点: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字幕完结版】2024刘凤科讲刑法【精讲】瑞达法考 客观题的第56集视频,该合集共计112集,视频收藏或关注UP主,
刑法修正案十二后,民营企业家及其工作人员还可能涉嫌一个刑事犯罪,这个罪名就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之前,这个罪名的主体只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9条规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徇私舞弊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且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题目中明确主体的身份范围及“重大损失以上”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