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刑法学(36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一) #法律 #郭秀峰律师 @司法部 @中南大学 - 郭秀峰律师于20240826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9.8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原有罪名“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不足以涵盖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的行为,因此,为了使罪名与罪行相匹配,2024年1月31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主要包括单位主管人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其中: ...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二后,民营企业家及其工作人员还可能涉嫌一个刑事犯罪,这个罪名就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之前,这个罪名的主体只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24…
为顺应《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改,2024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
名由“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修改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关于本条的罪名调整确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的考虑:确保罪名表述准确、全面。原罪名表述突出了“国有资产”这一犯罪对象,无法涵盖新增第二款所针对的犯罪对象,调整后的罪名将犯罪对 ...
56.第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六点: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字幕完结版】2024刘凤科讲刑法【精讲】瑞达法考 客观题的第56集视频,该合集共计112集,视频收藏或关注UP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