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施特聘行政管理人才制度,聘请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参与政府事务,实施聘期管理和市场化薪酬待遇制度。 七、鼓励航运专业人才集聚 对符合条件的航运经纪人才、海事法律人才、航运金融人才、航运保险人才、高级海员等航运专业人才,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入户指标,优先办理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入户手续。对符合条件的...
导语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区工科信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正式联合印发。《细则》分为七章,共一百七十八条,覆盖高端领军人才、骨干和高管人才、新引进人才、高层次教育卫生人才、航运专业人才、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创业投资人才以及博士后科研人员等。 关于...
(二)受理。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于6月6日17:00前将完整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
《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关于延续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穗南开人...
一、实施高端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对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或最高200平方米人才公寓。 二、实施骨干和高管人才贡献奖励 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
第十三条关于骨干人才奖励、高管人才奖励具体按照《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非总部型企业办公用房补贴 第十四条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按扶持办法设定的奖励标准发放办公用房补贴。 (一)扶持办法有效期内在本区新注册或新迁入的企业(即2017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册或...
关于人才奖的规定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为准。 第七章 优先办理退税 第十三条 (一)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试点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出口退(免)税,对申报单证齐全真实、对应单证的电子信息准确无误且审核无疑点的出口业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免)税...
《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1〕1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穗南开科规字〔2020〕1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
《关于印发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1〕1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穗南开科规字〔2020〕1号)、《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
因此,南沙在出台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提出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后,又率先探索建立覆盖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人才群体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适度向人才群体倾斜,丰富和优化人才住房产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