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工程完工、总包单位或者开户银行发生变更需要撤销专用账户的,总包单位应当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30日,并向有管辖权的人社行政部门和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2),申请撤销专用账户...
第九条 工程完工、总包单位或者开户银行发生变更需要撤销专用账户的,总包单位应当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30日,并向有管辖权的人社行政部门和相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件2),申请撤销专用账户。 有管辖权的人社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撤销专用账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工...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