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宪法学家格林归纳了两种宪法概念:经验性的或描述性的宪法/规范性的或规定性的宪法。“在该词的第一种意义上,‘宪法’展示的乃是一国政治关系的现状;第二种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以政治统治的建立和行使为规范对象的一部法律。”“当人们在经验性意义上使用宪法概念...
概念上来说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是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作为一个法学术语,有历史渊源、理论渊源、本质渊源三种使用。 历史渊源是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事件和法律。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
林来梵教授对宪法渊源的定义,代表着最通常也是最综合的界定:(宪法渊源)是“实质意义上的宪法的存在形式”,并且是“解释与适用时可援引的规范”。宪法因其高度抽象性和不完整性而需要填补漏洞、修正瑕疵,从而,秉持实质主义的宪法观,于宪法典之外而为“宪法的发现”,似乎无可避免。然则,若合宪性审查的裁判依据可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