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学校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 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细心观察、巡查校内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和谐,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一)成立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1、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参与的学校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检查督促全体师生在上放学期间的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时解决问题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政教处、少先队、总务处...
1、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学校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三、细心观察、巡查校内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和谐,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一、学校综治、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二、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校内物品出校门时,应严格查清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三、细心观察、巡查校内异常情况,安全隐患、火险等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