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第三条 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第四条 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
一、契税征收管理及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同时,不同地区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
契税一般在房产证办理时缴纳,根据相关契税的管理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并确定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按照相关的规定,契税在房产证可办理当日起缴纳就可以了。
契税暂行条例是我国征收契税的基本法规。1950年3月31日由政务院第二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1950年4月3日政务院发布,1954年6月11日财政部奉政务院 (54) 政财习字第48号批示的(54)财农范字第58号通知修改。该条例适用范围是: 乡村以完成土地改革地区为限,城市全国通用。条例规定的纳税人是土地房屋买卖、典当、...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是1998年5月13日在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法律文件。2024年10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文件发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若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则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以下是关于契税应纳税额及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计算公式:契税的应纳税额是通过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了一些免征、减征契税的情形。然而,如果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细则涉及契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与适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征收管理以及免征、减征与补缴等...
契税税率的实际应用: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北上广深等特定城市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