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执行通用规范,切实消除房屋渗漏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规范》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通用规范不一致的,以通用规范的规定为准。 二、2023年4月1日前已完成施...
为了更好地执行通用规范,切实消除房屋渗漏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规范》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通用规范不一致的,以通用规范的规定为准。 二、2023年4月1日前已完成施工但未验收的防水工程,可按原设计、原规范要求组织验收。4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
为了更好地执行通用规范,切实消除房屋渗漏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规范》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通用规范不一致的,以通用规范的规定为准。 二、2023年4月1日前已完成施工但未验收的防水工程,可按原设计、原规范要求组织验收。4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
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以下称“通用规范”)已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近期,在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工程项目存在对通用规范学习培训不到位防水措施落实不严格、防水做法不正确等现象。为了更好地执行通用规范,切实消除房屋渗漏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讯编辑:杨雨欣 02...
总工办转发文[2023]92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相关实施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衡泰管理 浏览: 上一篇: 总工办转发文[2023]8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下一篇: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相关实施要求的通知|新闻详细|四川金兴防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绿色防水系统服务商,专注于绿色防水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集团旗下四家全资子公司,拥有成都大邑、重庆潼南两大
要做好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厕浴间蓄水和排水管道通球试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对工程进场建筑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有关施工和隐蔽验收记录,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性的检验试验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进行全面核查。 (四)加强竣工验收监督。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全面实施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措施,有力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建筑业发展实际,现将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陆续发生包括茂县“6·24”山体高位滑坡在内的多地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城市内涝等灾害,汛期安全形势严峻,为进一步防范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措施,有力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建筑业发展实际,现将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工作的通知》(建办法〔2016〕59号)要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