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第一条 为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煤的...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 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 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废止。具体分析如下: 法规的废止通常需要明确的法律文件或官方公告: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任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废止,都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并由相关部门发布正式的废止通知或公告。 截至目前,并未查询到有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被废止的官方公告或法律文件。 《商品...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国家煤炭工业局(以下简称煤炭总局)分别负责本办法的管理。 第四条 由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国家煤炭工业局)、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在本办法实施中共同负责。 第五条 各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制定本地煤质量 管理规定,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力量、消费者...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2014 年 9 月 3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6 号公布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商品煤是指作为商品出售的煤炭产品。不包括坑口自用煤以及煤泥、矸石等副产品。企业远距离运输的自用煤,同样适用本办法。煤炭管理及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立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二章 质 量 要 求 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企业是商品煤质量的责任主体,分别对各环节商品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