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表现为斡旋受贿形态的受贿罪之间的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犯罪主体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身。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区分,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及犯罪构成要件上。 犯罪主体不同 1.1 受贿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即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受贿行为。 1.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则更为广泛,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区别如下: 1. 犯罪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身。 2.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存在明显的区别,二者在犯罪主体,客观行为以及谋取利益方面均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犯罪主体差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这些人并不直接拥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但能通过其影响力实施犯罪行为. 受贿罪的主体则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共犯最大的区别就是主观上是否有共谋的意思表示,即犯意联络。法律依据:《...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它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索取、收受贿赂,为普通受贿罪,而非斡旋受贿。(2)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于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索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为普通受贿罪,而非斡旋受贿。三、利用影响力受贿具有四种类型 (1)行为人(甲)通过与其...
法律主观:1.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 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
是特定关系人受贿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 罪),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 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 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构成特定关系人受贿罪。
斡旋受贿是受贿罪的一种特殊方法。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