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工作机制、省级平台建设计划、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计划及分批次接入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各地区在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