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工作机制、省级平台建设计划、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计划及分批次接入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各地区在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
各地区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工作机制、省级平台建设计划、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计划及分批次接入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各地区在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文字号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 发布时间2019-04-04 政策类型其它 发文主题用能单位能耗 展开全部内容
各地区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工作机制、省级平台建设计划、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计划及分批次接入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各地区在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
各地区要在201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牵头部门、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工作机制、省级平台建设计划、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计划及分批次接入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信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各地区在推进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