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组建南平仲裁委员会的请示》(南司〔2013〕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南平仲裁委员会,请你们依法向福建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提出筹备成立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