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则的基本定义 《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的重要文件,由国际商会制定,其核心目标是对国际贸易术语进行标准化解释。通过明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该规则帮助消除因术语理解差异导致的纠纷,尤其关注货物交付、风险转移等关键环节。 二、适用范围与场景 该规则主要适...
这一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为CIF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和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则的主要内容 1. 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华沙牛津规则》详细规定了CIF合同下买卖双方的具体责任与义务。卖方不仅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办理保险,还需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及保险费,并自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确保货物...
首先,牛津—华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于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承担的责任更为明确。根据规则的规定,承运人要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承担更广泛的责任。此外,规则还取消了海牙规则的“不可抗力”条款,即使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承运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次,牛津—华沙规则引入了一系列新的赔偿条款。首先,规则规定承运人对于...
《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于1932年制定的国际贸易惯例,其内容专门针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贸易术语下的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及风险划分进行规范。该规则与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中的CIF条款存在差异,目前国际实务中更多以后者为准。题目中问及制定主体和适用范围,答案与历史背景及定...
解析 B 《华沙-牛津规则》最初在1928年华沙会议上制定,后于1932年牛津会议修订形成最终版本。该规则主要针对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贸易术语的合同条款进行统一解释。规则经修订后包含21条具体条款,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选项B“21条”符合历史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其他选项中的条数与实际不符,故排除。
华沙-牛津规则作为一套完整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采用后,即表明合同当事人有意订立一个CIF合同。这些规则可以在CIF合同中灵活应用,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其他条款,但必须经合同当事人明确协议方可生效。在CIF合同中,如遇到规则与合同内容相矛盾的情况,应以合同内容为准。对于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则应依据本规则进行...
《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的名词解释 《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的名词解释 1. 引言 在国际法领域中,牛津规则是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条约和准则,引领着国际间贸易和运输活动的发展。《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即“华沙规则”,是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法规定,旨在统一货物运输中的相关法律规范和责任。本文将对《...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一套旨在为使用CIF条款进行货物买卖的当事人提供统一规则的国际商业公约。以下是关于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的详细解答:制定背景与目的:该规则主要针对在当前缺乏标准化合同格式或共同交易条件的情况下,希望依据CIF条款进行交易的人群。它旨在为他们提供一套易于使用的规则体系,以减少因合同...
是国际法协会在1932年制定的,因曾先后在华沙、牛津等地开会研究、讨论,故定名为《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共有21条,完全是针对“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合同(CIF)”制订的。它对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作了详细的规定,反映了资本主义各国对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一般解释,在国际上有较大...
权利和义务不受本规则的约束第一条总则本规则称为华沙一牛津规则如在合同中采用本规则就肯定说明合同当事人意欲订立一个合同在合同中本规则的任何一条都可以变更修改或增添其他条款但这样的变更修改或增添必须经合同当事人明示地协议才能成立如无上述明示的协议则一切涉及全部或部分海上运输货物的买卖凡明示采用华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