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为CIF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和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则的主要内容 1. 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华沙牛津规则》详细规定了CIF合同下买卖双方的具体责任与义务。卖方不仅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办理保险,还需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及保险费,并自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出口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为统一CIF(成本、保险加运费)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规则。以下逐一分析选项: - **A. FOB**:FOB(船上交货)主要规定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舶后的责任转移,但该规则与《华沙—牛津规则》无关。 - **B. CIF**:规则明确针对CIF术语,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运输、...
《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的规则。根据该规则,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并非与风险转移同步(风险通常自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转移),而是以卖方提交单据为关键节点。具体而言,当卖方通过交付提单等象征货物所有权的单据给买方,买方支付货款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因此,答案的核心在于“交单时”这...
《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领域的重要文件,由国际商会制定,其核心目标是对国际贸易术语进行标准化解释。通过明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该规则帮助消除因术语理解差异导致的纠纷,尤其关注货物交付、风险转移等关键环节。 二、适用范围与场景 该规则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
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贸易领域针对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术语的权威解释文件,由国际法协会制定,旨在明确买卖双方在该贸易条款下的责任划分。以下从规则背景、核心内容及与其他规则的区别三方面展开说明。 一、规则的历史背景 华沙牛津规则最早于1928年在国际法协会的华沙会议...
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专门用来解释( )。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专门用来解释( )。A. CIF合同 B. DAT合同 C. EXk 同 D. FO的同 答案:[答案]A 分析:[答案]A [解析]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华沙制订了 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此 后,又在1932年牛津会议上,将此...
是国际法协会在1932年制定的,因曾先后在华沙、牛津等地开会研究、讨论,故定名为《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共有21条,完全是针对“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合同(CIF)”制订的。它对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作了详细的规定,反映了资本主义各国对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一般解释,在国际上有较大...
为作出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国际法学会于1928年在波兰华沙举行会议,制订了关于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共22条,称《1928年华沙规则》。后经1930年纽约会议、1931年巴黎会议和1932年牛津会议修订为21条,定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该规则主要说明CIF买卖合同的性质和特点,并具体规定了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须...
华沙—牛津规则全称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规定的对成本加保险费及运费(C.I.F.)条件的详细解释。1928年华沙会议上制定了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1928年华沙规则》,共22条;后经1930年牛津纽约会议、1931年巴黎会议和1932年牛津会议修订,为21条,定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
适用性与强制性:虽然华沙牛津规则1932年版为CIF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但它并不强制性地适用于所有CIF合同。合同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提及采纳华沙牛津规则1932年版,合同才能在遵守该规则的前提下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依据该规则执行,那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各自国家或地区普遍适用的法律来...